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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通訊員 解輝
  金陵晚報記者 徐千惠
  親朋好友相聚喝酒本是人生一大幸事,可是如果勸酒不當卻可能把幸事變成悲劇。近日,馬鞍山市博望區人民法院司法確認一件同事間飲酒致人死亡糾紛,東道主李某不僅貼了酒菜錢,又另外給付了被害人張某親屬8萬元補償金。
  2014年4月25日晚上下班後,馬鞍山市博望區某公司職工李某在當地某飯店宴請同事張某等人。席間張某在李某等同事好友的勸陪下開懷暢飲,不知不覺間已醉意朦朧。
  散場後,張某堅持自行騎摩托車回家。回家途中,因醉酒判斷失誤,撞到馬路邊的電線桿上當場死亡。本案當事人張某生前是家裡的頂梁柱,其上有年事已高的父母雙親,下有一個現年未滿4周歲的兒子,家中還有一個無工作能力的妻子靠他養活。張某酒後突然離世,致一家人生活頓陷困境,東道主李某得知情況後也是懊悔不已。後經基層組織調解,李某自願給付張某親屬補償金8萬元。
  同時,張某和李某生前所在單位考慮到兩人當時均系本公司職工,張某親屬生活確實困難,也自願給付張某親屬4萬元補償金。  (原標題:被勸酒 小伙醉駕出事身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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